明溪·李浩然律师

公司常年不分红、也不让退股,怎么办?

先看清公司是"没利润"还是"有利润故意不分"。若公司连续盈利却拒绝分红、或存在重大资产处置、合并分立、营业期限届满等情形,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依新《公司法》第89条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股权;另有协议空间则可协商转让、定向减资,必要时起诉。

一般性法律信息提示:以下为框架性说明,具体金额与程序以合同、交易凭证及当地司法实践为准。

一、先分清两种情况

公司不分红,有可能是真没利润、连年亏损,这种情况股东难以要求分配;也有可能是有钱有利润,却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定价或一直不召开分配决议等方式压着小股东。后者才是”恶意不分红”,法律上有救济空间。所以第一步是查清楚公司到底盈利与否、利润都去了哪里,这就需要借助知情权去查账。

二、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

新《公司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在公司存在某些特定情形——例如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这五年连续盈利、符合分配条件却仍不分配,或者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或是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等事由导致解散——对相关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满足条件而不回购的,可在法定期限内起诉。

三、有没有分红决议是关键

实践中,股东能不能拿到利润,往往取决于有没有合法的分红决议。如果股东会形成了分配决议,公司拖延不执行,股东可据此主张;如果没有决议,只是公司”有钱不分”,就要回到”恶意不分红是否构成滥用股东权利”的论证上,各地法院把握标准不一,以当地口径为准。

四、其他退出通道

除了回购,还有几条路:把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第三方,这需要找到愿意接盘的人;协商进行定向减资或公司回购,但减资、回购要履行减资通知和债权人保护程序;对方是大股东恶意压榨的,还可以依据知情权、撤销决议、确认决议无效等途径施压,倒逼对方谈判。

五、可以怎么办

先行使知情权拿到财务数据,判断公司盈利与分红依据;对公司应分不分、大股东侵害其权益的,收集证据准备起诉;符合第89条情形的,及时投反对票并主张回购。行动要趁早,投反对票、主张回购、提起相应诉讼都有期限要求,避免错过时机。

参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第八十九条,以及关于股东知情权、公司利润分配与减资程序的相关规定。

以上为一般性法律信息,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个案请咨询后处理。

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