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李浩然律师

网红肖像权被他人冒用,怎么维权?

未经同意制作、使用、公开他人肖像,或以丑化、污损、信息手段伪造等构成侵权。网红可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还可索侵权获利;利用网络侵权的可先通知平台删除、屏蔽。以当地判决为准。

一般性法律信息提示:以下为框架性说明,具体金额与程序以合同、签证资料及当地司法实践为准。

一、肖像权保护的是什么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即使未露出五官、但能让人识别出特定个人,也可能落入肖像权保护范围。网红因形象曝光度高、可识别性强,被他人冒用做广告、引流、蹭流量的情形尤为常见。

二、哪些行为构成侵权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其肖像,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肖像权;未经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也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公开肖像。营利性使用、商业推广、未经许可的剪辑恶搞、AI换脸伪造等,均可能侵权。

三、侵权责任怎么主张

构成侵权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要求赔偿损失。赔偿可包括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损失与获利都难以确定的,法院根据侵权情节酌情裁定。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开支,如公证费、律师费、取证费,也可一并主张。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还可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四、利用网络侵权的特殊处理

肖像被冒用多见于短视频、直播、社交平台。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初步证据和侵权情况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处理的,对损害扩大部分承担相应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应当知道其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肖像权、却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五、怎么办

先固定证据:对侵权页面、账号、播放量、点赞评论、侵权主体身份进行截图或公证,必要时下载留存。向平台提交权利通知,附权利证明和初步侵权证据,要求删除、屏蔽、断开链接并披露侵权人信息;平台逾期不处理则及时升级。向侵权主体发律师函,明确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并给合理期限。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肖像权侵权之诉,主张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同时保全侵权获利证据。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报案处理。

参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18条、第1019条、第1023条、第1182条、第1194条、第1195条、第1197条。

以上为一般性法律信息,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个案请咨询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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