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李浩然律师

离职时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不及时转档案和社保,怎么办?

公司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终止证明,并在 15 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不配合的,可投诉或申请仲裁;因此造成劳动者损失(如新单位无法入职、社保断缴)的,可主张赔偿。

一般性法律信息提示:以下为框架性说明,损失举证与当地经办口径需结合个案。

一、公司的义务(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1. 解除或终止合同时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写明合同期限、解除或终止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2. 15 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 应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二、单位不配合的应对

三、实务提醒

四、参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八十九条(不依法出具证明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

以上为一般性法律信息,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个案请咨询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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