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怎么申请?公司不配合怎么办?
公司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公司不申请的,职工或近亲属可在 1 年内自行向社保行政部门申请(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公司不配合的,自行申请并同步固定劳动关系的证据即可。
一般性法律信息提示:以下为程序框架,认定时效、材料与属地口径以当地社保行政部门为准。
一、时限
- 单位申请: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30 日内;
- 职工或近亲属申请:1 年内自行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 超过 1 年且无正当理由的,受理机构一般不予受理。
二、材料(第十八条口径)
- 工伤认定申请表(当地社保网站可下载);
-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工牌等);
- 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
三、公司不配合的处理
- 自行申请,并同步固定劳动关系与事故经过证据(现场照片、目击者、120 记录、工作群记录);
- 公司对劳动关系有异议的,可先就确认劳动关系申请仲裁;
- 认定期内公司是否缴纳工伤保险,影响后续待遇支付主体(社保基金支付 vs 单位支付)。
四、参考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 586 号)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六十二条(未参保的处理口径)。
以上为一般性法律信息,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个案请咨询后处理。